如何去中联办报道注册及办理“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”
06.30.2009 by Zhu Yinchun - 4 CommentsPosted in 学在香港
再过一个月就要离开香港了,今天去中联办——“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”,办理了传说中的“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”。对学生而言,回大陆后在教育部办理学位认证的时候,必须出示此证明,因此,这张纸成了很没用却又不得不办的一纸证明。下面就说说如何办理“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”。
一、什么人需要办“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”
凡在香港合作研究、就读时间超过6个月(含6个月)的学生学者,均须到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教育科技部报到注册,以便在离港时开具“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”。此证明可作为回内地申请博士后时的驻外使领馆的推荐意见、今后如赴美国学习(工作)申请回国服务2年的豁免签证证明及享受其它有关归国人员优厚待遇的凭证等。如没有报到并登记,届时一律无法提供上述服务。
二、中联办报到注册
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,须在初次来港的3个月内,去中联办登记报道。其实就是去填张表,然后把表交给工作人员就行了,无需手续费。去的时候带好通行证和学生证等证件,工作人员不会看,但是填表的时候自己要用。中联办的工作人员态度较差,XDJM们要有心理准备,虽然工作人员是香港人,但官僚作风较大陆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要注意的是中联办只在每周二办理该业务,工作时间为上午9:30-12:00 下午2:30-4:30,地址:香港上环干诺道西160号西港中心,西区警署对面的高层办公大楼,楼顶上有个球,很醒目。德辅道西上的门是不开的,一定要从干诺道西的大门进入。
